一、計畫緣起及依據
民國八十年第四次全國科技會議結論,建議將海洋科技研究列入
政府十二項重點科技計畫。為配合此項重要政策,教育部即於八十二
年著手規劃以改善國內各大學相關海洋科技系所教學實驗設備,落實
教學品質,培育優秀之海洋科技專業人才,因應國家建設之開發。
二、重要成果
推動海洋科技教育發展計畫,第一期中程計畫,自八十三至八十
五年度執行,重點在充實海洋研究船週邊教學實驗設備、規劃完整之
學程及編撰實習實驗教材。在八十三年度共補助台灣大學、海洋大學
、成功大學、中山大學等四校十一個系所教學設備經費新台幣參仟參
拾萬元。在學程方面,委託海洋大學理工學院完成「海洋科學:海洋
物理、海洋化學、海洋生物、海洋地質」及「海洋工程:船舶工程、
海岸工程、水下技術」之學程規劃。另並完成編撰二十三門海洋科技
教育之實習實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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