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國語會公告事項


    ◎公告
    一、「中國語文臺灣南島語言的語音符號系統」
      二、國字標準字體
      三、公告「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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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國語文臺灣南島語言的語音符號系統」
       「中國語文臺灣南島語言的語音符號系統」係教育部委託中研院歷史語言
      研究所為九族山胞十五種語言所訂的一套語音符號系統。該語音符號於八十
      一年一月十八日起試用一年,經試用期滿,於八十三年四月廿三日正式公告
      使用。

      二、國字標準字體
          國字標準字體於民國八十三年七月公告,內容計有:
        ぇ教育部字序與大五碼(BIG-5) 字序對照表楷、宋體字稿
         え600×600格式陽片副本楷、宋體字稿
         ぉ64×64點陣格式電腦檔
         お字形檔磁片。
        以上各計楷書一三、○六七字,宋體一七、二六六字。

      三、公告「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國語一字多音在教學及使用上頗滋困擾,各方常有反映,認為宜作整理
      ,使其標準化、單純化。因此本部於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委聘專家學者,籌組
      審訂小組,開始進行多音字之整理工作。該項工作歷時八年,於八十三年三
      月終告完成,該項工作成果﹁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於八十三年三月二十八
      日公告,自公告日起試用三年,期滿另行辦理正式公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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