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政風處業務職掌
一 本機關易滋弊端之業務,研訂防弊措施
二 追蹤管制防弊措施執行措施
三 協調修正不合時宜之法令規章
四 辦理本機關政風督導小組業務
五 查察本部暨屬機關、學校作業違常單位及稽核易滋弊端業務
六 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本機關弊端事項
七 設置本機關檢舉貪瀆信箱
台北郵政8-44信箱及專用電話 3565831-35 傳真電話 3976940
八 辦理機關首長交查事項
九 宣導本機關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
十 表揚優良政風事蹟
十一 法令、制度、作業程序有關缺失改進情形
十二 違反政風事件及處理情形
十三 本部暨部屬機關、學校檢舉案件查處及建議
十四 政風人員之獎勵
十五 政風人員之懲處
十六 本機關設施安全防護計畫、協調與督導
十七 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計畫、協調與督導
十八 協助處理機關陳情請願事項
十九 辦理公務機密維護檢查
二十 辦理設施安全防護檢查
二十一 辦理資訊保密維護措施
二十二 查處洩密案件及建議
二十三 擬訂、修正本機關各項政風法令
二十四 蒐集、編印相關政風法令
二十五 本機關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擬訂、策劃及執行
二十六 本機關政風機構組織編制之擬訂
二十七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二十八 政風人員任免(敘薪)遷調、差假事項
二十九 政風人員考績、出國、進修與講習訓練
三十 與本機關政風有關之其他事項
三十一 上級政風機構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