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未成年雙籍華僑


   有關未成年雙籍華僑以外國人身份持居留簽證返國依親生活,擬申請就讀公立國民
   中小學乙案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二月五日
   教育部台(77)國字第○五○六一號

   說明:教育部七十年九月九日台(70)中字第三○七○二號函規定:﹁持有外僑居留
         證而未設戶籍者,擬就讀國民中小學,得就近分發現住學區內學校就讀,若
         學校班級人數滿額,可改分次遠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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