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未成年雙籍華僑以外國人身份持居留簽證返國依親生活,擬申請就讀公立國民 中小學乙案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二月五日 教育部台(77)國字第○五○六一號 說明:教育部七十年九月九日台(70)中字第三○七○二號函規定:﹁持有外僑居留 證而未設戶籍者,擬就讀國民中小學,得就近分發現住學區內學校就讀,若 學校班級人數滿額,可改分次遠學校就讀﹂。